律师观点分析
程X诉胡XX离婚一案
案件编号:(2015)浦永民初字第62号
审理机构: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案情分析:原告程X诉胡XX离婚一案,本律师代理被告胡XX。双方早年因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感情尚可,双方一直从事开饭店的生意,经济条件不错,家里的经济权一直由原告掌管。因为常年操劳,被告胡XX后来开始生病,身体每况愈下,原告慢慢开始嫌弃被告并有了外遇。被告对原告感情深厚,一直苦苦挽留,但原告依然坚持离婚,并陆续将双方多年下来储蓄的存款转移至她母亲名下。本案经过多次开庭,最终法官认为夫妻关系尚未破裂,驳回原告离婚的请求。半年后,被告主动起诉离婚,后法官见调解无效,判决双方准予离婚。
律师点评: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能同苦却不能共甘,生活条件渐渐变好以后,心却开始变了,当初那个陪伴自己风里来雨里去的人,已经变得无足轻重,整个社会的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珍惜那个真正对你好的人,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