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斌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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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消费下的婚姻破裂案

发布者:张智斌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129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本案是由朋友介绍的,男方是开着保时捷帕拉梅拉过来找我的,手腕上佩戴着劳力士。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发现这一切都是假象,夫妻二人各种铺张浪费,毫无节制,早就入不敷出了。男方是极度的大男人主义,追求这些表面的风光,让自己身债台高柱、陷身陷囹圄,令人唏嘘不已!他的妻子已经擅自处分了房产,卖房还债,并起诉离婚,把他送上了被告席,要求分割保时捷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接案后,我首先对原告处分房产的行为进行了剖析,由于房子是婚前购买。恋爱十年,男方对女方向来出手阔绰,为表爱意,房产是登记在了女方名下。因此原告主张其房子是其个人所有,出卖是个人行为。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为寻找被告6年前的出资证据,我就跑了7家银行。从原告要求我方支付40万到最终调解结案,反倒支付我方4万,历经了三次庭审,五次调解!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当我告知通过庭审裁判最终可能的法律结果,以及结合双方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的损失,权衡利弊,一一分析给原告听,原告主动添加了我的微信。并在案件结束后,一再对我表示感谢,可见调解的魅力不一般呀!能听得进人劝的,也是明理之人。

 

普法小常识:

1.    婚前男方购买房产,但是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单方面的赠予;

2.    夫妻一方处分财产偿还自身债务的,不视转移隐匿财产;

3.    离婚案例中凡涉及到案外第三人的,一律另案处理;

 

律师随笔:

家庭本是社会的基石,夫妻双方本该相互尊重、相濡以沫,为整个家庭的未来打拼努力,而不是过度消费、挥霍无度,方能携手白头。为了所谓的面子工程、表面的风光,掏空里子,最终一拍两散还对簿公堂,活生生将一手好牌打得稀烂。好在调解结案,给双方都留下了一丝余地。其实会让我们反思对孩子的教育,这些都是从小养成的习惯。粒粒皆辛苦,一丝一缕来自不易,在这个不断富裕的大环境下,需要父母自己有这个节俭克制的意识和行为。一个好的或不好的习惯,会变成家族基因,影响后代。富养不是说养成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而是带孩子见识更广阔的世界,培养兴趣、陶冶情操,触碰更多的可能性,不那么轻易被设限!钱应该怎么花,花在什么地方更有意义,对社会更有价值。财富如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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