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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斌律师
执业资质:1330120**********
执业机构: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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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智斌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9日|分类:债权债务 |249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在双方有经济贸易来往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仍然认定为不当得利,实属不妥,二审在代理人的努力下,部分转账记录,认定为借款,改判,帮当事人减少了20万左右的经济损失,现代理人还在申请再审中。
本案的难点在于不当得利法律关系的认定,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深刻了解了当事人与原告的过往交集,发现一审法院严重事实认定不清,举证责任分配不当。在给付型不当得利案件中,如果原被告双方的抗辩已经形成显然的对抗,使得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主张方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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