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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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二审改判

发布者:张智斌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9日|分类:债权债务 |249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在双方有经济贸易来往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仍然认定为不当得利,实属不妥,二审在代理人的努力下,部分转账记录,认定为借款,改判,帮当事人减少了20万左右的经济损失,现代理人还在申请再审中。

本案的难点在于不当得利法律关系的认定,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深刻了解了当事人与原告的过往交集,发现一审法院严重事实认定不清,举证责任分配不当。在给付型不当得利案件中,如果原被告双方的抗辩已经形成显然的对抗,使得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主张方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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