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的现象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非常的常见,原告方去购买房屋,但是由于去法律常识的缺少认识,购买了小产权房,且签订了服务协议。最终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发现,自己160万买的是租赁权,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了,但是又交了15万的服务费。开发商在房屋买卖时,往往会外包给策划公司,打着团购,存抵的名义收取费用,房屋买卖开发商都是又备案价的,这种营销方式让广大消费者很容易上当,所以购买房屋时建议让律师陪同,虽然要花部分费用,但是比较房产买卖对许多家庭是人生大事,本案由于对方害怕败诉,所以主要退还了所有费用,还额外补偿了一定费用,我方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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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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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额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