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四川-成都
13808019148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

咨询我
09:00-21:59

销售伪劣产品案检察院不予批捕 |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精准辩护,当事人顺利走出邛崃看守所

发布者: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25人看过 举报

2026-08-18

律师观点分析

在经济类犯罪案件中,“主观是否明知”往往是罪与非罪的核心界限。对于大量个体经营者而言,因疏忽进货查验、法律意识淡薄而不慎卷入伪劣产品刑事案件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被刑事拘留,不仅生意全面停摆,更可能留下终身刑事案底。而侦查阶段的黄金37天,正是此类案件扭转走向、争取不批捕的关键窗口期。


近日,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成功办理一起邛崃市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团队接受委托后快速介入、精准辩护,在审查批捕阶段提交专业法律意见,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周某某从邛崃市看守所顺利获释,案件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


一、案情回顾:个体商户疏忽踩坑,经营生计陷入停摆


当事人周某某,成都崇州本地人,常年在本地经营日用百货小店,是一名普通的个体工商户。从业十余年来,他始终本分经营,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小店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上有年迈父母需要赡养,下有正在读书的孩子需要照料。


2026年上半年,合作多年的上游供货商向周某某推荐了一批日用货品,报价处于正常市场浮动区间。基于长期合作的信任,周某某按常规流程进货上架,并未逐批次索要、核验全部质检报告。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批货品后续会被认定为伪劣产品,更没有想到自己会因此牵涉进刑事案件。


随着当地针对伪劣产品的专项打击行动开展,该批次货品被依法查处,周某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26年5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看守所。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整个家庭陷入绝境:小店无人打理被迫关门,收入彻底中断,家属既担心当事人在看守所的身心状态,更害怕刑事案底会影响孩子未来的升学与就业。经过多方打听、反复对比多家律所的专业方向与实务口碑,家属最终选择了深耕成都本土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类犯罪案件的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委托团队全程代理本案。


二、辩护思路:四大核心维度攻坚,拆解逮捕法定要件


接受委托当日,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立即启动应急办案机制。依托对成都周边区县看守所的熟稔优势与快速响应机制,律师在次日便完成会见安排,与周某某进行了全面沟通,逐一核实进货渠道、交易流程、主观认知、涉案金额等全部关键事实。


结合会见细节与多年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实务经验,办案团队迅速研判案件走向,明确了“论证主观明知不足+无逮捕必要性”的核心辩护策略,从四大维度层层拆解,构建完整的辩护体系:


1. 主观要件存疑,不具备犯罪故意


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核心构成要件,是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所售产品为伪劣产品仍予以销售。辩护团队提出,周某某与上游供货商存在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前交易从未出现质量问题;本次进货价格处于正常市场区间,不存在远低于市场价的异常低价情形;周某某作为普通个体工商户,不具备专业的产品质量鉴定能力,客观上无法通过外观识别货品的内在质量瑕疵,主观上并不知晓所售商品为伪劣产品,缺乏销售伪劣产品的直接犯罪故意。


2. 涉案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有限


经核实,本案涉案货品数量较少、实际销售金额较低,远未达到“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且周某某在得知货品存在问题后,第一时间配合调查,主动下架全部剩余货品,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与交易细节,无隐匿证据、转移赃款、抗拒调查的行为。其行为即便存在合规瑕疵,也未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害,社会危害性极小。


3. 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极低


周某某此前无任何行政、刑事处罚记录,一贯社会表现良好,本次涉案完全是经营过程中疏忽大意、法律意识淡薄所致,主观恶性极浅。同时,周某某在崇州本地有固定住所、稳定的家庭关系与经营实体,家人与店铺均在本地,不具备逃跑、串供、毁灭证据、打击报复证人的现实风险。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强制措施,完全可以保证随传随到,保障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


4. 证据链条不完整,未达逮捕证明标准


辩护团队在提交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中明确指出,现有证据仅能证实周某某销售过该批次货品,但无法充分证明其主观上“明知”产品为伪劣产品,也无法完整核算全部涉案金额均对应伪劣商品,案件关键事实存疑,核心证据链存在明显缺口,尚未达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逮捕前提标准。


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前,辩护团队便主动与办案民警沟通,初步传递辩护观点;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后,团队第一时间提交系统详实的书面法律意见,并附同类不起诉、不批捕案例参考,全面论证周某某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


三、法条托底:严格锚定法律依据,辩护观点于法有据


本案全部辩护观点均严格以现行法律与司法解释为支撑,核心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本案中周某某不存在上述任一法定社会危险性,不符合应当逮捕的适用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立案追诉标准及四川省本地量刑指导意见,即便认定涉案,本案对应量刑幅度较轻,完全符合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前提。


四、案件结果: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当事人顺利获释


邛崃市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辩护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充分采纳了辩护团队的核心观点,认定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周某某具有犯罪故意,且当事人无逮捕必要性,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随后,邛崃市公安局依据检察院不批捕决定,向周某某出具《释放证明书》,对其予以释放。从接受委托到当事人重获自由,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团队全程高效跟进,既以专业的法律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阶段性结果,也以耐心、及时的沟通缓解了家属的焦虑情绪,让濒临停摆的家庭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案件办结后,周某某及家属对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与办案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专程表达了感谢。


五、律师说法:经营合规无小事,刑事风险需警惕


针对本案,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办案律师表示,销售伪劣产品类案件是个体经营者最容易触碰的刑事风险之一。很多小商户都存在“货不是我生产的,我只是转手售卖,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错误认知,忽略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一旦上游货源出现问题,下游销售者很容易被牵连入刑。


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辩护核心始终围绕“主观明知”展开。是否明知货品伪劣,不能仅凭损害结果倒推,而要结合进货渠道是否正规、价格是否明显异常、过往合作情况、行为人认知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对于正常经营、疏忽踩坑的从业者,法律本身保留了出罪与从轻处理的空间,专业刑事律师的作用,就是精准找到这些空间,用合法、专业的方式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个体经营者敲响了警钟:经营无小事,合规是底线。进货时务必留存好供货商资质、质检报告、交易凭证,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更不要贪图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货品。一时的侥幸与疏忽,可能换来终身的刑事案底,不仅生意毁于一旦,还会影响家人的未来。


同时律师特别提醒,经济类犯罪案件的黄金37天同样至关重要。在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天内提交专业的辩护意见,是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的最佳窗口。家属切勿抱有“等调查清楚自然就放了”的侥幸心理,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会见、梳理案情、提交法律意见,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是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精品化刑事专业律所,办公地址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紧邻成都市看守所接待大厅,具备得天独厚的区位办案优势,可快速响应成都各区县的会见需求,实现案件第一时间介入,精准提供法律帮助。

?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精进、高效、有温度”的执业理念,全程专注刑事辩护单一领域,不分散精力承接无关民事业务,致力于做精、做深刑事辩护每一个环节。律所核心团队由多名四川省律师协会官方认证的刑事专业律师牵头,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核心刑辩力量由多名资深执业律师组成,其中陈莉、包游、岳强三位律师均为四川省律师协会官方认证的刑事专业律师,该资质代表了四川省刑事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水准,是律所核心实力的支撑。同时律所吸纳了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985,211等国内顶尖法学院校的优秀青年律师,形成了“资深律师全程把关+团队集体研讨+一案一策定制”的标准化办案模式,坚决拒绝流水线、走过场式的粗放服务。

?

自成立以来,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深耕成都本土刑事司法实践,熟悉成都各区县公检法的办案流程、裁量尺度与司法政策,业务覆盖侦查阶段会见取保、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辩护、审判阶段缓刑与罪轻辩护全流程,擅长处理强奸、猥亵、各类诈骗、开设赌场、介绍卖淫、经济犯罪、人身类犯罪、毒品类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

?

无论是大案要案还是普通轻微刑事案件,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客观评估案件、不做虚假承诺,以专业的法律能力、务实的办案风格、有温度的沟通态度,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在案件中感受到专业辩护的力量。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我们秉持“专业、精进、高效、有温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510000MD8333253Q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
31510000MD8333253Q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