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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满足哪些资格要求?

作者:李季果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7次举报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管理公司的能力和专业知识;

3.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法律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事强制措施的;

3.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不超过5年的;因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不超过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5年的;

5.作为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经理,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3年;

6.作为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承担个人责任,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3年;

7.个人负债金额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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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季果律师,男,201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原应用法学院),取得法学本科、法律学士学位,现于北京市中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北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12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合同审查、公司法、法律文书代写、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