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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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专职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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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是怎么订立的?

作者:林杰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5次举报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书面合同的订立方式主要包括要约、承诺或者其他方式。根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合同书形式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或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时,合同成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林杰,福建宁德人,现为福建闽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及刑事案件,具有较强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厦门
  • 执业单位:北京隆安(厦门)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220********4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