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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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重庆峰岸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取保候审知识产权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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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

发布者:王天宇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308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法释〔2020〕22号


第七十五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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