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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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重庆峰岸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取保候审知识产权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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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规范书写方式

发布者:王天宇律师|时间:2023年04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238人看过


借    条


        为购买房产(借款事由),今通过银行卡转账(交付方式)张三(身份证号:430624************)(出借人)借到人民币捌万元(¥80000)(借款金额)月利率1%(利息),于2022年12月31日(还款期限)到期时还本付息。

        若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应按借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二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借款人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

        借款双方身份证载明的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送达)

        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李四(签字按指印)

借款人微信号:诚信为本****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1234567890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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