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剑律师 09:00-21:59
贺剑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928046880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作者:贺剑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7次举报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贺剑律师 已认证
  • 广东敬德律师事务所
    • 13928046880
    • 广东敬德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平台积分

      467分 (优于68.9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贺剑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0533 昨日访问量:2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