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原告刘某强与被告杨某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杨某渊未能按约支付全部货款,导致双方产生纠纷。原告刘某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某律师事务所陈某风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杨某渊支付拖欠的货款17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诉讼过程中,陈某风律师协助原告整理了相关的交易凭证、对账单及催款记录等证据,明确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杨某渊拖欠原告刘某强货款的具体金额及还款方式的确认。被告对欠款事实基本无异议,但表示目前资金周转存在困难,无法一次性全额支付欠款。因此,双方围绕欠款本金的确认、利息的计算标准、律师费用的承担以及分期还款的具体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宜进行了多轮协商。陈某风律师在充分评估被告实际履行能力的基础上,与对方进行了积极沟通,力求在保障原告债权实现的前提下,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调解方案。
【裁判结果】
经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杨某渊尚欠原告刘某强货款17万余元,并同意支付律师费六千余元,共计17.6万余元。原告同意被告分42个月还清,第一期四千余元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之后每月30日前支付直至还清;二、若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第一期付款义务,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并自2026年6月15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同时可就全部未付款项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三千余元,减半收取计一千九百余元,由被告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价值】
在本案中,福建仟佰律师事务所陈某风律师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谈判技巧。面对被告资金周转困难的现状,陈律师没有盲目追求一次性判决,而是制定了“分期还款+违约加速到期”的务实策略。通过精准核算欠款本息及律师费,并在调解协议中设置严密的违约惩罚条款,既给予了被告缓冲空间,又最大程度锁定了原告的债权安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福建仟佰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