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渭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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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定西主任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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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作者:焦渭军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2次举报


1、法官判离婚需要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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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渭军律师,本科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法学学士,2005年4月参加工作一直在甘肃声达律师事务所工作,2007年通过全国统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定西
  • 执业单位:甘肃品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621120********2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