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钧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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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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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何时消除?

发布者:张钧威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2722人看过

自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收养关系解除的,且养子女此时仍为未成年人的,其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如养子女已成年的,则由生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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