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问对方律师,签完谅解书后,能否同步签署《不再追责承诺书》
若对方回应 “不用”——立刻警惕!
谅解书≠民事赔偿终结!
如果对方拒绝出具,被害人仍可凭借谅解书,另行发起民事索赔。
正确做法:
必须要求对方签署书面承诺,明确“放弃一切民事追偿权”。
最好在经律师审查后签署,避免对方事后反悔!
第二问:问办案民警,签谅解书需要同步做正式笔录吗
要是民警表示 “不用”——马上提高警惕!
没有正式和解笔录的谅解书,法院可能不予认可!
正确做法:
必须要求办案机关制作《刑事和解笔录》,并让当事人、民警签字确认!
确保笔录写明“赔偿金额已支付,被害人自愿谅解”。
第三问:问自己的律师,赔偿金额是否超出合理范围
如果赔偿金额远高于实际损失——小心被认定“花钱买刑”!
这不仅会导致资金的流失,而且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对赔偿金额的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过高的赔偿金额可能被视为“规避刑罚”,反而加重判罚!
正确做法:
让律师对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合理金额。
保留所有支付凭证,避免被认定为“不正当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