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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无视家庭主妇的精神压力,反咬妻子为“精神病”欲撤销婚姻?我方律师出手,守护家庭主妇的尊严与婚姻

发布者:潘炯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05日 198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方:林某

被告方:黄某

律师代理方向:黄某

基本案情

原、被告经他人介绍相识后相恋并在2019年1月2日登记结婚。婚后,被告以家庭为重心,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和孩子,主动辞去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家庭当中。二人先后在2019年8月23 日生育女儿,在2021年4月4日生育儿子。

2021年10月初,原告向被告坦白自己负债累累,无法支撑家庭日常开支,甚至买菜的费用也需要被告自己使用花呗支付,加之,被告父亲因病入院需长期治疗,儿子又刚出世不久,家庭压力骤增。无论是妻子、女儿还是母亲哪一层身份,都让被告不堪重负,致使其情绪低落。可原告不仅没有给予被告关心与支持,反而指责被告“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并试图通过诉讼撤销与被告之间的婚姻。被告实在无法接受原告突如其来的控诉,也想保住自己的婚姻,无奈只能寻求我方律师的帮助。

办案思路

本案系撤销婚姻纠纷,原告以“被告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未在婚前如实告知”为由主张撤销与被告的婚姻,故我方律师在接受被告黄某委托后,仔细审查了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后对双方婚后的生活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记录。据被告所述,其与原告婚后生育2个孩子,且家中事务一直由自己打理,因此我方律师提出以下答辩思路:整理了如下答辩思路:

首先,从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来看,原告并无提供如医学诊断证明或经治医院进行过治疗的诊断证明、治疗证明,故其主张被告自婚前便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说法明显证据不足。

其次,从双方婚后生活的事实来看,原被告婚后生活稳定,二人更生育了2个孩子,家庭事务均由被告妥善打理,期间原告也从未被告患有“精神疾病”,但众所周知,严重精神病可能导致患者生活无法自理、情绪行为失控等,这种疾病通常会对日常生活、生育及家庭关系产生显著影响,如若真如原告所述被告在婚前便患有严重精神病,那肯定很难维持如此长时间看似正常的家庭生活,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原告的主张与事实逻辑不符。

基于以上二点,我方律师认为原告的主张与婚后正常生活的事实相悖,毫无事实依据,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观点,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得以如被告所愿保住其珍视的婚姻,也保住了被告的名誉!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林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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