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迎律师部主任律师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 服务时间:09:00-21:59

  • 咨询热线:1338252****查看

  • 执业律所:上海申拓(苏州)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江苏
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债权人私自上门讨债是否违法行为

发布者:李迎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 |143人看过


一、

债权人私自上门讨债是否违法行为

  债权人私自上门讨债一般不是违法行为,但讨债方式恶劣涉及到暴力讨债、私闯民宅则违法。债权人文明依法的讨债行为受法律保护,涉黑暴力等违法手段受法律约束。债权人应合理行使合法债权,除却上门与债务人协商,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行使合法债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

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

债务纠纷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债务纠纷应该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江苏 苏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38252****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1975

  • 昨日访问量

    15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李迎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