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单位发放工资的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报酬的给付关系,从而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2.工作考勤记录。包括考勤表、打卡记录等,能反映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这也是确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之一。
3.工作证件。如工作证、服务证、胸卡等,上面通常会有单位名称等信息,可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
4.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这些记录中往往包含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以及应聘岗位等内容,能体现双方的用工意向。
5.同事的证言。劳动者的同事可以证明其在该单位工作的事实,如一起工作的经历、工作安排等。
但需注意,同事证言需具有连贯性和合理性,且最好有多人证言相互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