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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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财富传承,赠与合同知识少不了

发布者:王玲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8日|分类:债权债务 |325人看过



 

不管是在企业日常经营中还是企业财富传承里,有一类常见的合同类型容易被大家忽视,就是本文要聊的赠与合同。该类合同非常常见,但很多人容易混淆及不了解赠与合同的性质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本文将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赠与合同还是赠予合同;第二部分,什么是赠与合同;第三部分,赠与合同常见纠纷类型。

 

一、赠与合同与赠予合同的区别

“赠与合同”与“赠予合同”你分得清楚吗?笔者发现司法实践中包括专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很容易混淆两者的概念,其实两者之间是不一样的。两者最主要的区别是法律上并没有”赠予合同”这个概念,法定的合同类型为“赠与合同”;另一方面,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有一致的意思表示方能成立,而赠予更多偏向于单方的给予,不需要对方接受。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再混淆两者了,在法律意义上,只有“赠与合同”。

 

二、什么是赠与合同?

那么,大家一定好奇,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赠与合同呢?这一部分我们来简单聊聊赠与合同的法律概念,该概念在上文多少有提及。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一般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律概念,笔者需要延伸提示大家三点注:

第一、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的财产。举例来说,小王要把车送给小李,小王要送的这辆车必须是登记在小王名下,属于小王合法的个人财产方可赠送给小李。因此,从赠与财产的性质上来说,必须是赠与人合法的私有财产。

第二、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但这是不是意味赠与人不能提条件?结论是否定的。法律并不禁止附条件的赠与,该类附条件的赠与系附义务赠与合同。在这一类合同当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该赠与。具体的条件内容由赠与合同涉及的当事人进行自行约定。

第三、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行为。这和大家日常生活所理解的可能有一定出入。举个例子来说,小王为了追求小李,出于倾慕和求偶目的赠送小李一套房,那么当小王做出要赠与小李房子的这个承诺后,赠与合同就生效了吗?

结论是否定的,一方面小李如果表示拒绝,那么这个赠与合同就完全无法生效了。法律上其实赋予了受赠人一定的选择权,从法律不能强人所难的角度来看也比较好理解;另一方面,赠与财产如果涉及需要依法登记或其他手续的,都需要办理对应的手续。在刚刚举的送房子例子当中,双方需要到所在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后,赠与行为才算完成。这点很重要,很多赠与都是口头或仅仅签订合同未交付标的物,本质上该赠与行为并没有完成。作为受赠人一定要特别注意这个知识点,避免赠与人随意的反悔和撤销导致受赠人利益受损。

 

 

三、赠与合同常见纠纷类型

(一)撤销权的行使

在赠与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是撤销权的行使。即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如何撤销等等。

先举个笔者之前处理过的案子。在该案中,小王与小李系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小王将自己名下的一辆车赠与小李,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但是并未进行车辆的过户登记。小李后来咨询笔者,目前这个赠与合同是否成立了?这辆车是否属于小李本人。

首先,赠与合同本身双方签字认可,受赠人接受赠与人的赠与,合同是成立了,但是要注意,该赠与行为并没有完成。为什么呢?因为对于需要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那么应当办理对应的手续之后,该赠与行为才算完成。

其次,涉及到本文笔者需展开论述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问题。关于这部分问题笔者分三部分来展开:

第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结论是肯定的。

第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两种: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对于任意撤销权而言,字面意思可知,更多地倾向于赠与人的一个自由意志。根据《民法典》第658条等规定,权利人行使需具备如下条件:

1. 撤销权行使的时间节点: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具体到本案即小王的撤销权在车辆办理过户登记之前。

2. 哪些情形不可撤销:其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其二、赠与性质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类的合同不得撤销。

第三、法定撤销权的行使与任意撤销权不同,有较为严格的条件限定。根据《民法典》第663条规定,主要涉及三种情形:其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其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其三、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笔者要提醒大家,在行使法定撤销权时,一定要注意行使权利的时间,该时间是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以上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以内,超过该期限,该撤销权就会归于消灭。

 (二)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这部分纠纷在赠与合同中还是比较常见的,那什么是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呢?一般是指赠与人对自己所赠与的财产完整性、使用性能、质量上的一个担保责任。那么,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是否需像买卖合同中的卖家一样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呢?

先举个简单例子,小王给小李送了一辆车,依法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交付后不久,小李因为该车辆存在重大故障发生了车祸,导致了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这时候小李是否能向小王主张其赠与的财产导致自己的损失呢?

根据《民法典》第662条规定,需要分两种情形来区分。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与,那么赠与人需要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但如果仅仅是无偿地赠与,即使赠与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文章的最后,笔者需提醒大家三点:第一、正确区分赠与合同和赠予合同,避免在合同文本上出错;第二、要注意赠与合同的几点性质,不管是赠与财产的合法性还是赠与行为的完整性;第三、注意赠与合同的撤销和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如有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苏州王玲律师(1889699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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