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设立公司要有租赁合同吗?
答:在设立公司时,要到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设立登记,公司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是设立登记的事项之一,所以,在设立公司时,需要提供公司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相关资料,实践中,以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较为常见。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八条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主体类型;
(三)经营范围;
(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