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云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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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院判决的刑期与认罪认罚上的量刑建议不一样?

发布者:宫云飞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1325人看过

问:为什么法院判决的刑期与认罪认罚上的量刑建议不一样?

答: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一般而言法院应该采纳认罪认罚上的量刑建议,但法院审理时认为量刑建议需要调整时(比如量刑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会依法作出与认罪认罚上量刑建议不同的刑期判决。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自2018年10月26日起修正施行)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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