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律师

  • 执业资质:1621220**********

  • 执业机构: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者:王昊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1日|分类:刑事辩护 |327人看过

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条件有: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一、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条件有哪些

1、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条件有: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窝藏、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出入法外的;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