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孝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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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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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者:姚孝楠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20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2020年7月1日至2022午3月1日期间,卖方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承接的庄园项目分别提供五金、砂子、砌块等材料。甲方与乙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甲提供了由乙方工作人员签字的挂账单,用于证明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点评:甲方与乙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无法确定供货数量、货款金额、付款时间,导致双对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产生争议。 建议:1、买卖双方应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供货数量、货款、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2、在收货单或挂账单上应由买方盖章。

姚孝楠律师,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法律硕士。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执业两年共代理民商诉讼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泰安
  • 执业单位: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920********6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