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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发布者:伍瑞群律师|时间:2024年05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125人看过举报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指的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1.此罪行不仅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更侵害了商标权人的专用权,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危害。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使大量伪劣产品进入市场,破坏市场秩序,还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刑法》相关条文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1.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一规定明确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事责任和量刑标准,体现了对商标权益的保护以及对市场秩序的维护。

  三、具体罪行成立要件

  1.客体要件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1)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实际上是对商标专用权的直接侵害,同时也助长了制假售假的犯罪活动,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客观要件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达到较大数额。

  这里的销售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多种形式。需要注意的是,销售的商品必须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必须达到较大数额,才能构成此罪。

  3.主体要件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1)自然人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即可构成此罪。

  (2)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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