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明剑律师
许明剑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7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5年
执业年限5
15360600551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3:59

林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发布者:许明剑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2429人看过 举报

2023-07-27

律师观点分析

关键词:销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注册商标,贴牌,数额较大,定罪标准

案情简介:

林某在2023年3月经人介绍,开始生产贴牌“某帝”电磁炉,并在某宝上注册店铺进行销售。同年4月,其开设的店铺正式对外出售贴牌电磁炉。2023年6月,公安机关前往林某租用的仓库,以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将林某当场抓获,同时扣押、查封未销售贴牌电磁炉30余件。

律师分析: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林某销售的贴牌电磁炉,由于假冒“某帝”注册商标,属于《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由于该罪的定罪标准重点在于假冒商品的销售额,而非违法获利,许律师在介入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林某,向其了解案涉假冒商品的定价及销售情况,得知其销售额略高于《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刑事责任标准,遂及时向办案单位提出“无逮捕必要、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后办案单位采纳许律师的意见,林某成功被取保候审。

律师简评:

制造、销售贴牌产品的行为不仅侵害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还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因而《刑法》也将该行为纳入了刑事处罚的范畴。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该行为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许明剑律师是广东本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市黄埔区社会建设促进委员会公益律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民商事诉讼代理。许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本律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11038984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知识产权
广东本律律师事务所
14401202110389845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