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的朋友注意了,借条可以加上这句话。
合肥的朋友注意了,很多人借钱给别人,最后赢了官司,却要自己承担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其实这个是有希望可以避免的。
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个非常实用的法律知识点:以后再写借条,可以考虑加上这么一句话:如借款人到期未还款,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合理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这样一旦对方欠钱不还,你去起诉,就可以主张这些费用,让对方来承担,为你省下一笔维权的成本。不管是朋友之间的借款,还是生意上的往来,字据都一定要规范。
在合肥,如果你有借条拿不准,或者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可以多学一点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周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