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鑫律师
周鑫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四川-成都专职律师
18227216634查看服务地区

欢迎东城区地区用户来电咨询(服务时间:00:00-22:59)

咨询我
00:00-22:59

成都工伤维权案例,临时工工伤案例,索赔16万后续

作者:周鑫律师时间:2026年01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6次举报
2026-01-27

成都7天临时工摔伤索赔16万遭拒!二审判决定调,这类上班者千万别吃哑巴亏

干了7天活,摔断了胳膊,索赔16万却被认定不构成劳动关系”——20258月,成都中院对一起临时促销员工伤索赔案的二审判决,引发了劳动法律界及灵活就业群体的广泛关注。该案不仅厘清了临时用工中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边界,更给广大临时工、兼职者、短期从业者敲响了警钟:工伤维权,先辨关系,再找路径,切勿因身份临时就自认倒霉吃哑巴亏。

一、案件还原:7天临时工库房摔伤,三轮维权拉锯战

这起案件的核心当事人罗女士,于20234月通过四川诚某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某商贸公司的牛排专柜提供临时促销服务,双方约定日薪130元,服务期限仅7天。然而就在工作的最后一天,罗女士在库房整理货物时不慎摔倒,导致右臂骨折,经治疗后产生了一系列医疗费用及伤残相关损失,总计向用工方索赔16万元工伤赔偿。

维权之路并非一帆风顺,案件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三个阶段,双方争议的核心始终围绕罗女士与诚某某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展开:

1. 劳动仲裁阶段:驳回劳动关系认定。仲裁机构认为,罗女士的工作具有极强的临时性、短期性,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无稳定的隶属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因此未支持罗女士的工伤赔偿主张。

2. 一审阶段: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支持维权基础。罗女士不服仲裁结果,诉至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罗女士受诚某某公司指派从事特定工作,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均由公司安排,且公司支付相应报酬,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据此支持了罗女士主张工伤赔偿的基础前提。

3. 二审阶段:撤销一审判决,明确关系边界诚某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2587日,成都中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最终认定罗女士与诚某某公司不构成劳动关系。法院核心裁判理由为:双方用工期限极短(仅7天),公司对罗女士无严格的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约束,罗女士在工作中亦无明显的人身隶属性和经济从属性,更符合劳务关系的法律特征,而非劳动关系。

二、案件核心影响:定调临时用工关系认定,重塑三类群体行为逻辑

该案并非个例,随着灵活就业模式普及,临时工、兼职、短期派遣等用工形式日益增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界定争议频发。成都中院的这一判决,不仅为同类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更对用工方、劳动者、法律从业者产生了明确的行为指引。

对用工方而言:明确临时用工的责任边界,规避合规风险。判决再次明确,并非所有用工给钱的关系都构成劳动关系,短期、临时、无强从属性的用工可被认定为劳务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用工方可随意免责——若作为接受劳务方,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仍可能因过错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建议用工方针对短期用工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购买雇主责任险转移风险,避免假劳务真劳动的合规漏洞。

对劳动者而言:打破干活受伤就属工伤的认知误区。很多临时工、兼职者认为,只要在工作中受伤,就理应享受工伤待遇,但该案证明,工伤待遇的前提是构成劳动关系。对于短期从业者而言,需提前认清自身用工性质,避免维权时因关系认定错误走弯路。

对法律从业者而言:明确裁判核心标尺,精准制定维权策略。判决进一步强化了从属性作为劳动关系认定核心标准的裁判逻辑,即需同时满足人格从属性(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经济从属性(依赖用人单位报酬生存)、组织从属性(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这为律师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明确指引,可根据用工细节精准判断关系性质,为当事人选择最优维权路径。

三、律师提醒:临时工工伤维权,这3点千万别踩坑(附引流指引)

作为处理多起劳动工伤纠纷的律师,结合本案及司法实践,特别提醒广大临时工、兼职者、短期从业者:工伤维权的核心是先辨关系,再找路径,遇到类似情况千万别慌,更别轻易放弃,记住以下3点,避免吃哑巴亏。

1. 先精准区分关系性质,选对维权路径。如本案所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维权路径截然不同:
- 若构成劳动关系(如长期受管理、按月发薪、纳入单位考勤),需按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索赔的流程走,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劳动者自身有轻微过错,也可享受工伤待遇;
- 若构成劳务关系(如短期临时用工、无强管理),不适用工伤认定规则,需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核心是证明接受劳务方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安全防护、指示不当),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2. 证据留存是维权关键,从用工第一天就开始。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都要留存好这些证据:工作安排记录(微信、短信、工作群消息)、报酬结算凭证(转账记录、工资条)、工作场景证明(工牌、工作服、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这些证据能直接影响关系认定和索赔成功率,如本案中,若罗女士能证明公司对其有严格考勤或规章制度约束,结果可能截然不同。

3. 别被临时工身份劝退,专业律师可帮你突破困境。很多用工方会以你是临时工,不属工伤为由拒绝赔偿,不少劳动者就此妥协。但实际上,即使不构成劳动关系,仍可通过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权利;若存在假劳务真劳动的情况,专业律师可通过证据链推翻用工方的抗辩,帮你确认劳动关系。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困境:临时用工受伤被拒赔、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协商无果……不妨联系我免费咨询。作为专注劳动工伤纠纷的律师,我会帮你梳理证据、判断关系性质、制定最优维权策略,最大化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记住:劳动者的权利不分正式临时,敢于维权、找对方法,才能不让自己的辛苦付出付诸东流。

(温馨提示:本文案例基于公开司法信息整理,仅供参考,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细节分析。法律咨询可私信留言,我会第一时间为你解答。)

 


周鑫律师,法律硕士(法学)毕业,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从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7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取保候审、刑事辩护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1510120********73 合同纠纷、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取保候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