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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取保候审的四大条件,来看看你家人满不满足

发布者:赵炫律师|时间:2026年05月11日|分类:海关商检 |40人看过


家人被拘留上海看守所,家属想要取保候审的,得看家人在里面是否满足这四大条件。

一、对应刑期在三年以下

刑期在三年以下的,意味着犯罪情节比较轻微,能够满足“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至于3-10年的案件,就需要当事人是从犯或者有其他情节能够降档减刑的。

二、有无社会危险性

基本会从四个方面入手审查:

犯罪情节:是否是从犯、胁从犯,是否有犯罪未遂、中止情节

悔罪表现:是否如实供述(坦白)、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退赃退赔

前科情况:是否是累犯、是否有多次违法犯罪记录(累犯基本取保不了)

监管条件:是否在上海有固定住所、固定工作(防止再犯)

三、是否有法定取保情况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未成年人或者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界限期满,公安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有这个条件的,一般都是因为在羁押期限内,公安掌握的证据不足,但是羁押期限到了,不得不取保的,也就是当事人已经被拘留了37天,所以才取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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