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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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看守所会见贩卖dp罪

发布者:赵炫律师|时间:2026年03月16日|分类:海关商检 |18人看过

贩卖电子烟,如果是合规有许可证的情况下贩卖,并不涉嫌犯罪,但是如果没有许可证,就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那为什么会涉嫌贩卖毒品罪?

因为很多人为了追求刺激,会往电子烟中添加一种精神类药物,依托米酯,虽然不是大众意识中常见的dp,但是也会构成贩卖dp罪。

只不过相较于危害性较大的dp,这类dp危害性较小的,情节不算太严重,贩卖dp罪是根据当事人销售dp的种类和数量来进行量刑的,所以本质上要从当事人自身的情节,以及dp入手。

贩卖这类物品,由当事人本人制作的概率是不高的,大多数都是从别人那里拿货,然后贩卖,赚二手差价,所以当事人到案后,能够主动交代从哪里拿货的,是怎么接触到这类dp,如果警方顺着链条抓捕了其余涉案人员,是可以给当事人争取立功情节,争取减刑的。

同时还能给当事人争取到坦白情节,也能在刑期上再次减刑,同时dp的危害性较小,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可以借此论证当事人的情节较为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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