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形下,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传播淫秽物品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
声音文件一百个以上。
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
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
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
那家属能见到当事人吗?答案是见不到的,在审讯阶段,警方为了不影响案件的正常进行是不会让家属会见当事人的,那家属应该怎么办呢?家属可以先委托律师会见,以防止在黄金37天内被警方掌握所有证据,从而定罪,律师会见可以了解具体案情,告知当事人注意事项,提前为当事人制定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评论私信可免费咨询法律问题,想委托律师可以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