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个人房产被征收,补偿款归个人吗?
深圳某案例中,女方婚后继承一套房产,属个人财产。2023 年该房产被征收,获拆迁款 200 万元,其中房屋价值补偿 120 万元、人口安置费 50 万元、搬迁奖励 20 万元、装修补偿 10 万元。男方主张安置费与奖励属共同财产,女方则认为全部归个人。法院依据《民法典》及拆迁政策,判决房屋价值补偿 120 万元、装修补偿 10 万元归女方个人;人口安置费 50 万元(按夫妻两人计算)、搬迁奖励 20 万元(鼓励共同搬迁)属共同财产,男方分得 35 万元。
实务中,拆迁款分割需拆分项目:
① 房屋本身价值、装修补偿:归房屋所有权人;② 人口安置费、搬迁奖励、过渡费:按涉及人口分配,属共同财产。
② 建议签订拆迁协议时明确各补偿项目金额,保留拆迁办出具的补偿明细,避免离婚时无法举证分割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