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丹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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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区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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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八旬老人一次性离婚并取得相应财产权益

发布者:邓丹叶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37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第一次见到这位老人的印象是,面容憔悴但精神抖擞,听力不好但声音洪亮,听了她的故事,我开始能理解为何她会是这样矛盾的综合体。她和丈夫属于二婚,两人在结婚前都已经有自己的子女,再婚之后不久,感情就转淡,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她就起诉过离婚,但被法院判决驳回。她的第一段婚姻原本很幸福,和前夫育有三个子女,原本美满的家庭却因为前夫突然的病逝变得负担累累。后来她和现在的丈夫结婚,由于双方都是再婚,也未再生育子女,加上两人的性格差异,让她时刻感觉痛苦,特别是对比第一段婚姻的甜蜜,她更觉得落差太大,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后,两人很快分居。她说:“逢年过节,我看大家还是一家人的面子上邀请他来吃饭,他也不愿意来...”说完之后,满是叹息。本来这样的婚姻无可留恋,但因为双方都已经是高龄老人,她也就一直未再提离婚的事情。但故事的转折发生在房屋的拆迁上。来见我们的差不多一年前,登记在丈夫名下的房屋被拆迁了,补偿款有100余万,得知此事,她多次向丈夫询问,却被告知“与她无关”,丈夫冷漠且坚决的态度让她彻底寒心。原来,虽然法律上未判决两人离婚,但在丈夫心里,可能早就没有自己这个人了。被拆迁的房子明明是婚姻期间用两人共同的钱买的,更是考虑了当时同住房中的自己和子女的人数而计算的面积,怎么这个拆迁款就和自己无关了?正是想不通这一点,她找到了我们。 这样的故事,我们团队听过不少,都是女人,我也能体会到她对这段婚姻的失望和不甘。但因为她是独自一人前来咨询的八旬老人,我还是谨慎地问了她第一个问题:“如果离婚诉讼最后就拆迁款一分钱您也分不到,您还愿意提离婚吗?”没想到她斩钉截铁地回答:“我愿意。”面对这样笃定的回答,我知道,我必须为此全力以赴。因此,团队在接受委托之后,迅速准备离婚诉讼事宜,也建议过她对拆迁款提前进行保全,但她认为丈夫特别看重钱,也没什么信任的人,无论如何钱不会转走。于是,我们针对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不仅收集了相应书证,更是巧妙地让她的丈夫也就此进行了认可,以降低我方的诉讼风险。

离婚诉讼的第一次开庭较为顺利,但始料不及的是,她的丈夫在第一次开庭后不久就将100万的拆迁款转移给了自己的儿子。我方的当事人面对自己判断的失误追悔莫及。我们迅速安抚老人的情绪,立即制定补救方案,一是固定她丈夫与儿子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并随之提出确认无效的返还之诉,二是申请法院就她丈夫和儿子的财产进行保全,最终两个方式都取得了很好的结果,不仅收到了确认无效的判决结果,法院也成功冻结到了与离婚判决数额相等的财产。 故事原本在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但是现在轮到这位丈夫不甘心了,他又起诉我方代理的这位老人,理由是认为我方的这位老人曾经婚内也有一套房子卖出后未将钱款进行分割,现在离婚了要求补充分割,并以该诉讼为由冻结了法院本该支付给我方当事人的离婚案款。好在,就这套房屋的事情我们在之前早有掌握和应对,因为涉及职工福利房的分房资格问题,我们还前往分房单位了解过整个单位集资建房和分房的全部流程,因此在庭审中我们就单位集资建房涉及的各项流程和资料侃侃而谈,论证我方当事人取得的并非房屋而仅是分房资格的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案件大获全胜,我方当事人也在今年春节前收到了全部的离婚案款!

回顾这位八旬老人的离婚始末,先后经历了离婚诉讼、返还诉讼、析产诉讼等三个案件,虽然耗费两年时间,但她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自由和尊严。在这两年时间里,老人身体状况时好时坏,但一直意志坚定,几次调解过程都非常清楚自己的诉求,达不到绝不妥协。正如她第一次见我们的那样,她说:“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我一生正直,也相信法律,我不要多的,但应该属于我的,我不会放弃!”我想,这其中“应该属于我的”,不仅仅是金钱,更应该是一位妻子在婚姻家庭中应该得到的尊重和爱意。 也希望,借这个故事让大家明白,结束不幸的婚姻永不言迟,是否离婚与年龄、性别、金钱、子女都没有多大关系,而只与“您是否幸福”有关。

邓丹叶律师是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婚姻家事中心主任、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律师协会年度最佳青年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09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继承、离婚、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