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委托人近亲属长期在一家从事海鲜批发的个体工商户处工作,负责每天凌晨去外地进货,在某次进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抢救无效身亡。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完毕后,向该个体工商户提起工伤赔偿,但因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先进行了确认劳动关系。
案件结果: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委托人近亲属和该个体工商户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在该个体工商户起诉至一审法院过程中,该个体工商户注销了其个体工商户,一审法院以主体不存在为由终止审理,后律师重新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被告起诉至一审法院,最终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均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办案过程:本案证据严重不足,缺乏直接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律师重点搜集整理委托人近亲属和该注销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微信转账记录,因外出进货需要货款,该经营者一般前一天晚上给委托人近亲属转账货款和车费,待进货完成后委托人近亲属再退还剩余款项,基于这个事实着重整理相关证据流水,以反应双方之间的组织安排与被安排关系。同时通过委托人与该经营者在事故后的通话录音,以及事故发生时交警大队针对事故驾驶员等人的笔录,整理出双方约定的薪资报酬的相应线索,并以此搜集证据,进一步佐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庭审过程中,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也提出了各种证据证明双方是业务合作关系,均被律师一一反驳。
律师观点:工伤赔偿过程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是所有程序的开始,在小微企业和民营手工业、服务业中,往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确认劳动关系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确认劳动关系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其一,被确认的单位要具备成为用人单位的基本资格,即具备用人单位的基本组织架构和业务构成;其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明确的组织与被组织关系,同时劳动者被组织行使的劳动内容也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其三,用人单位定期向劳动者发放和劳动者劳动内容相匹配的劳动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