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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婚外异性赠与款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赠与行为无效,应当返还相应赠与款项。

发布者:吕毅|时间:2024年03月25日|86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对共同共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在未与配偶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未经配偶同意,多次向作为婚外异性的被告一刘某赠与款项违背公序良俗,且其中包含有多次5201314等特定意义款项,不仅侵犯了其配偶的财产权益,且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涉案赠与行为无效,应当返还相应赠与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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