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为电信诈骗引流获刑
2024年02月26日 | 发布者:金晶 | 点击: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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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明明没有网购却收到了莫名其妙的快递一个手机壳、一根数据线或者一包卫生纸这样免费的礼物你要吗?有人会说不要白不要小宁今天可要提醒大家了送上门的“礼物”千万要谨慎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冒充淘宝客服,采用固定话术
明明没有网购
却收到了莫名其妙的快递
一个手机壳、一根数据线或者一包卫生纸
这样免费的礼物你要吗?
有人会说不要白不要
小宁今天可要提醒大家了
送上门的“礼物”千万要谨慎
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冒充淘宝客服,采用固定话术+免费送礼物为由,核实上家发过来的电话、姓名、住址,为电信网络诈骗引流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
2023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甲、蔡某甲成立工作室,从上线处获得电话号码后,安排卢某某、蔡某乙、江某某、李某乙(均另案处理)等“话务员”按照固定话术冒充“淘宝商家联盟”客服,向特定人群拨打电话,以“送免费礼物”为由核实他人信息及地址,随后将相关姓名、电话、地址等情况报给上线,上线通过U币向被告人李某甲支付每条7元至10元不等的报酬,被告人蔡某甲负责将报酬发给相应“话务员”。期间,被告人李某甲、蔡某甲等人明知李某乙等人的手机号被冻结,仍然采取上述方式拨打他人电话。2023年3月11日,被害人洪某接到李某乙的电话后,被拉入群聊领红包做刷单任务,被骗1万余元。经查,被告人李某甲、蔡某甲共计安排“话务员”团队核实并提供给上线信息10934条,团队获利80631元。宁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蔡某甲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而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结合被告人李某甲、蔡某甲在本案中的具体情节,对被告人李某甲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蔡某甲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已成为发案最多、上升最快、涉及面最广、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其中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等诈骗类型发案占比近80%,其中刷单返利类诈骗由于返利周期短、引流成功率高,已逐步演变为当前变种最多、变化最快的诈骗类型,并与其他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相互“融合”,成为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引流方式。
通过网页、短信、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发布兼职广告,打着“足不出户、高额佣金”的旗号,或以色情内容和免费礼物为诱饵招募“刷单客”“点赞员”“推广员”,一旦有受害人“上钩”,即将其拉入“做任务的聊天群”。
加入聊天群后,诈骗分子会让受害人在群内领取“新手任务”,“任务”主要是提高平台商家、网店的交易量、信誉度,关注相关公众号、账号,为短视频点赞评论刷粉丝等。受害人完成“新手任务”后,诈骗分子会快速返还小额佣金,用以骗取受害人信任。
在受害人完成前期任务并获利基础上,诈骗分子通常会安排专人在微信群中散布其获得高额佣金的截图,引诱受害人下载虚假刷单APP做“进阶任务”。随后,诈骗分子以“充值越多、抢单越多、返利越多”为诱饵,诱骗受害人在刷单APP中垫资充值,实际是将受害人资金转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而受害人的APP账户中显示的金额仅仅是虚拟数字。
当受害人完成任务想要提现时,诈骗分子将设置重重障碍,以“任务未完成”“卡单”“操作异常账户被冻结”等各种借口,拒不支付本金和佣金,甚至诱导受害人加大投入,进而骗取更多资金。一旦受害人识破骗局,诈骗分子将切断一切联系。
永远不要低估骗子的诈骗伎俩
做到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
转载自:宁乡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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