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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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案件,重审二审中院开庭四次,再次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

发布者:杨龙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202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这是扫黑除恶期间的一宗恶势力犯罪案件。本案案发的时间是在2004年,当年侦查机关以证据不足,终结了本案的侦查。2019年又重新启动了对本案的侦查,并且重新侦查期间抓捕了大量的犯罪嫌疑人。

该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也很多,在审查起诉阶段,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作了认罪认罚。导致公诉人以认罪认罚的当事人的证言,作为指控我方当事人的证据,案件一度陷入不利的境地。

但是本案经过仔细阅卷之后,辩护人发现现有证据存在重大的瑕疵,2019年重启案件调查期间的证人证言,与事发当年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存在非常大的出入,且经过会见当事人后,辩护人更加确信该案极有可能是一宗冤假错案,并且坚持做无罪辩护。

本案经过了一审判决有罪,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再判有罪,重审二审以程序违法再次发回重审(此阶段开庭四次,公诉机关更是多次补充证据,并且案件还提交省高院审委会研究)。

经过这么多次的庭审,二审法院最终还是没有轻易的维持原判,而是给了一审法院再次重审的机会。相信该案最终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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