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起案件当事人因对一审结果非常不满意,在二审的时候找到本律师。
本案虽然一审法院也判决了一家被告公司承担责任,但是该公司为空壳公司,完全不具备偿付债务的能力;另外一家有偿付能力的公司则在一审的时候免责。我方当事人相当于仅拿到一纸空文。
在二审接受委托后,本律师详细审阅了全部的证据材料,发现一审部分事实不清晰,需要补充证据予以证实。为此本律师专门向湛江中院申请了律师调查令,向有关部门调取了报建资料。通过报建资料、流水转账记录以及深入分析被被上诉人之间的内在关系,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我方的意见,判决全部被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对律师的尽职尽责表示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