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光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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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缓刑

发布者:姚光华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514人看过 举报

2024-07-08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情况 被告人刘某于2023年3月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某市公安局某分局取保候审,某区检察院于2024年5月22日移送起诉。 二、办案过程 辩护人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后,立即与被告人进行会见,详细了解情况,并立即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提出其案涉的部分转移、取现金额不属于掩饰、隐藏行为,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未将该部分金额定性为犯罪所得,并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并被人民法院采纳。 三、判决结果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罚金5000元。 四、律师观点 在刑事案件的辩护过程中,要积极作为,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辩护人要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从有利的事实入手,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争取最大效果。二是要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听取其意见,了解其办案思路和意见,调整辩护策略。三是要向被告人讲清利害,必须如实向辩护人陈述案件事实,以便于准确判断。

姚光华,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学士学历,中共党员,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干部,主要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昆明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30120********9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1530120********95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