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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自勇律师
执业资质:1410720**********
执业机构:河南富豪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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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杨自勇律师|时间:2022年05月30日|分类:交通事故 |790人看过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的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民申7507号再审明确:电动车生产商以非机动车名义生产实际被认定为机动车的产品,在产品警示说明方面存在缺陷,误导了消费者,致使肇事电动车具有了不合理的危险,消费者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且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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