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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合同时间付定金算违约责任吗

发布者:唐娣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0日|分类:抵押担保 |416人看过

一、不按合同时间付定金算违约责任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定金支付的期限,当事人没有按约定期限支付定金的,就构成合同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定金

在实践中,能够要回定金,只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签订合同的另一方违约,可以双倍要回定金。

按《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只是在社会生活中,怎样认定另一方违约,需要接合同及实际情况来定的,无法在这里一一陈述。一般来说,另一方没有继续履行合同或没有按时履行合同,就是违约,购买者就可以要求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按民法通则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台风洪水等;如政府政策及行为、征收征用等;如社会异常事件,骚乱、罢工等。

因为大部分情况,因不可抗力履行不能继续合同的,当事人没有过错,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免责的,只需要返还定金就可以了,无需双倍返还定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延时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3)但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未能如约履行的,可以要回双倍定金,但另一方给付定金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支付时间,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定金或者明确表示不支付定金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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