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吴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经过:陈浩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在浙江检察APP进行申请阅卷并办理先相关手续。对案卷进行仔细审查和记录后,与吴某取得联系,进行会见。会见过程中,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得到受援人同意后,对其进行案件情况的询问以及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并做好记录。会见结束后,辩护人结合案件证据材料和长兴县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向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及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后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长兴县人民检察院采纳,吴某被附条件不起诉。后考验期满,吴某被不起诉。吴某本人和家属对陈浩律师的辩护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手机号:13346152295(陈律师)
执业单位:浙江兴长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