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能“飙车”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
有一点经常会被一些司机忽略
——开车起步前留心观察
事件:父亲驾车意外轧死儿子
夫妻二人状告保险公司索赔
这下,
保险公司不答应了!
明明是驾驶员的责任
凭啥让我赔偿?
法院:
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共计111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承保人,应按法律和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吴先生夫妇作为小吴父母,有权以赔偿权利人(即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诉讼主体合格。对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小吴母亲自愿免除加害方的责任,于法无悖,法院予以准许。
此外,本案中加害人与受害人系父子关系,但经鉴定受害人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特征,驾驶员非故意造成事故,不存在被保险人骗保等道德、法律风险,保险公司仍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以小吴为驾驶员家庭成员为由拒绝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案件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过错在于机动车吴先生操作不当,吴先生夫妇疏于监护与事故发生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结合案情酌情确定机动车一方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11万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责80%赔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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