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患者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患者需要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
?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需要证明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且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具体来说,医疗机构需要证明以下几点:
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
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如果要免除自己承担的侵权责任,需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这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情况来实现:
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即医疗机构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后果或医疗机构确实无法避免医疗损害结果?。
出现了难以预料的并发症,这种并发症必须是难以预料和难以避免时,才可以成为免责的条件?。
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则可以免除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损害后果的原因之一,医疗机构也有过失时,应依过失相抵的原则,由双方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医疗机构需要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此外,《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