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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高利贷,为什么还要还

发布者:李声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749人看过举报


借了高利贷,为什么还要还

 

一、前言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从2019年底《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发布并实时生效后,将部分发放高利贷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高利贷一夜之间,步入寒冬。网友得知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后咨询:当时在牌场上借了二万三,实际到手只有二万,三千作为利息,打了借条。由于没有及时还上贷款,后累计高达五万,期间偿还的利息都超过三万。回复答道:假若对方拿着借条等起诉,对方胜诉概率很大。

这是什么意思?不是高利贷都入罪了,以借贷为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得不到保障。从法律角度讲,网友作为成年人,与他人存在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合法的,而且所借款项的约定利息不超过2分息,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息,受害人的举证很困难。

 

二、认识高利贷入罪的条件

 第一  自然人和部分单位是非法经营罪的主体。其中有牌照的单位不构成本罪(超范围经营的除外),即便其在2年内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第二  主观方面要具有“营利目的”,一般认为,收取利息的行为就可以认为行为人具有“营利目的”。

 第三  根据《时间效力规定》第3条的规定,此处不需考虑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中的“国家规定”具体是哪一个规定,司法机关完全可以依据《意见》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  实际年利率超过36%+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危害结果(放贷数额、获利数额、对象数量、严重后果)这三个要件缺一不可。

 

三、结语

国家已经开始严打高利贷、套路贷、暴力催收、职业放贷等问题,暴力催收可能会被定为寻衅滋事罪甚至黑恶势力罪,雇佣暴力催收的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你不幸陷入高利贷,那么一定要保持冷静,慎重对待对方让你签署的任何书面的东西,如果还了一部分的高利贷要仔细留存转账记录,或者现金收据。可以通过电话录音问清楚对方是谁?代表哪家公司?有没有授权委托书?有没有证据?遇到暴力催收及时报警。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切不可因为屈服或和解将之前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以欠条形式出具给对方。想方设法在利息滚的还不是很高的时候清偿借款,并保留好所有的还款凭证,早日脱离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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