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为什么“有理”打不赢官司
一、前言
网友咨询:自己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认为一审、二审不公,现在准备提出再审。十万元借条是虚假的,实际上,只借对方4万2,按月息12%计,有几个月没还利息,加之原来在牌桌上赌博输了的钱,在对方多次威胁之下统一打了十万借条,实际上是被高利贷套路了。认为这么明显的案子就一直自己应诉,不成想现在会这样,法院支持原告十万的诉讼请求。
李律师回答:首先法院支持的月息不超2%,月息不超3%已经支付不再返还;再者对于赌博输钱而向赢家出具的借条,或在互借互赌过程中向其他参赌人员出具的借条,应当认定为无法律约束力的赌债,欠款方无需支付债务;最后案件现经过二审程序后,主要事实和证据已经固定,建议委托律师阅卷,全面把握案件,争取能够得到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
二、为什么“有理”打不赢官司?
1、自说自话,自以为是
坐在法庭上,是要说让法官听了舒心的话、说让对方听了糟心的话,不是只说自己想说的和爱说的话。只说自己想说的话,往往是在帮助对方。很多时候在请了律师时,最好只说律师让说的话。很多当事人不明白,打官司不是吵架和拉家常。
2、自学成才
许多当事人喜欢到处找咨询,更多地被一些“免费咨询”和法律工作者所左右,从街头转到巷尾,如同在听人说书。而在咨询之后,他们又以为掌握了法律的技巧,其实不然。一个成熟的真正的律师,法律的技巧永远只会在他的内心而不是口头。更有很多当事人输了官司后总是大骂法官不懂法律,世道不公。原因就在于,他们遇到问题之后,便开始研究法律法律书籍,各路搜罗法律知识,“自学成才”,自以为是地打官司,结果是一错再错,本来是可以打赢的官司,输的一塌糊涂,可悲的是还不知道自己如何输了官司。
3、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关系上
有的当事人打官司动不动就找关系。殊不知,法律界的格言是“事实胜于雄辩”,打官司主要是打证据的。如果一个官司打的面目全非,被对方完全掌控时,你找关系也帮不上你了。法院的裁判是要公诸于众的,如今的法官工作如履薄冰,谁会真心为你而丢掉自己的职业饭碗,所以关系起不了多大作用,最多只是个顺水人情。
4、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当成法律逻辑
生活和打官司完全是两码事。人在生活中只要不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就是自由的;而官司受法律规则下的各种环节与程序的约束,且这些环节与程序稍纵即逝。打官司如同坐飞机,你不及时赶到,你就面临空手而归了。
5、轻视律师的作用,找律师只是证明自己的观点
些许当事人认为打官司花钱请律师没用,或只愿用廉价的钱请律师。认为自己很懂法律,很有一套,找律师时,不是为了得到法律专家的帮助,不是为了听律师的建议,而是为了找一个律师来赞同自己的观点,找一个专业人士来证明自己的想法是如何的正确。这样的当事人,我遇到了无数个,他们要委托我,我总是说:你没必要委托律师,因为你并不需要律师。其实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不愿意花钱请律师请好律师,不是一个理智的做法。花足够的钱请个好律师,只会为你赚到更多的钱。
三、结语
许多案子经过一套完整的审判程序而得不到解决,当事人一审败了,本来是可以在二审中转败为胜的,但遗憾的是,这些当事人没有去解决问题,而是固执地一错到底。更遗憾的是,他们永远以为自己是对的他人是错的,法官是糊涂的。司法是当事人保护自己权益的救命浮木,而却有无数当事人没有理解如何乘上这根浮木。事后想了很久,如果原告一审前找位专业律师咨询一下,得到一些专业的法律分析,或许案件不会拖那么久,也能获得一个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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