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兰州合伙开公司,创业路上矛盾在所难免。当股东之间理念不合、长期冲突,不少人想要退出公司,拿回自己的投资款,但大股东拒绝配合,既不同意收购股权,也不配合办理工商变更。很多当事人会疑惑,这种情况能不能直接单方面撤资?甘肃萃英律师事务所赵亮华律师在这里解答兰州本地创业者的常见疑问。
首先明确一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随意单方退股。股东出资之后,资金就成为公司法人财产,直接撤资属于抽逃出资,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想要退出股权,常规有几条合法路径。第一种是股权转让,可以对内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对外转让给第三方,但是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没有人愿意接手股权,这条路就走不通。
第二种是请求公司回购股权,这个有严格法定条件,不是不想继续经营就可以要求公司回购。比如公司连续多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让公司继续存续,股东对此决议持反对意见,才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股权。
第三种,当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让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兰州法院对于公司解散案件审查标准比较严格,不是股东之间闹矛盾就可以判决解散,需要举证证明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
赵亮华律师介绍,在他办理的大量兰州股权案件中,很多案件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赵亮华兼任定西市中小微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擅长结合本地司法实践,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公司经营现状评估方案,优先谈判调解;谈判无果,再评估诉讼路径,不会一味建议起诉。
提醒各位兰州投资人,合伙创业之初,最好在股东协议中提前约定股权退出机制,把退出条件、股权价格计算方式写清楚,避免后期扯皮。如果现在已经陷入退股僵局,可以咨询商事律师,评估可行的退出方案。
赵亮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