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琼律师

  • 执业资质:1441920**********

  • 执业机构: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公司的债务法人要承担吗?

发布者:吴玉琼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350人看过


众所周知,公司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人行为代表着公司,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公司欠款不还,法人要承担吗?

网友咨询:

我是公司的法人,如果公司欠款了,跟我有关系吗,我需要偿还吗?

吴玉琼律师解答:

一般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吴玉琼律师补充:

1.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单位犯罪而追究法定代表人刑责的举不胜举。

吴玉琼律师结语:公司欠款不还,法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有证据证明因为法人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法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