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密协议,法律对保密的期限没有规定,可以是长期的,直至其进入公知领域。鉴于商业秘密的性质,只要其不被公开就可以永远保持其秘密性,因此企业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不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而且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直至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员工都不得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
华律网友咨询:公司要求职员签保密协议,是不是要给职员发保密费?
吴玉琼律师解答:
在职期间一般不用发,当然你发别人也不会怪你.但是员工离职后如果让员工保密或者不允许员工到同行业工作,那就需要保密费用了,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吴玉琼律师补充:
竟业限制和保密协议不一样,“员工不管在何种情况下离职都应当履行保密协议相关内容。离职后不得从事相关职业工作且期限3年。”据描述属于竞业限制约定,就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吴律师结语:若是离职,公司是不能因为你没有签订保密协议而扣押工资。合同中有规定离职后要在离职之后的一个月内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手中,这点是不会因为没有签订保密协议而有所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