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丽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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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发布者:邹丽容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5日|分类:劳动纠纷 |875人看过


劳动者 咨询


邹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劳动者。

 

入职前,公司人事跟我谈好了薪资。

 

2021年9月1日,我正式入职。但入职后,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

 

到现在工作了两个多月,公司都正常给我发放工资。

 

我最近和同事交流,才知道公司的其他员工也都没有和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我就不知道公司这么做对不对,合不合法?


邹丽容律师 解答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圣。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在本案中,你可以向公司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你可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即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要求公司向你每月支付两倍工资,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即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结 语


劳动合同,明确了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能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现实生活中,有的用人单位往往依仗着自己处于优势地位或者法律意识淡薄,在用工时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仅以口头的方式进行约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纠纷将对劳动者维权极为不利。


法律规定未签劳动合同需双倍工资,一方面从经济角度对不按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进行了处罚;另一方面也鼓励劳动者在受到不合法的待遇时,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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