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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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至伤至死的怎么处罚的?

发布者:周长龙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6日|分类:刑事辩护 |366人看过

    交通事故至伤至死的怎么处罚?

    处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在经由人民法院判决相应的刑事处罚之后,还应当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即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如果是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支付受害人的一次性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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