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荣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江苏

申荣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9:00-20:00

  • 执业律所:江苏隆亿德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4627902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者:申荣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 |227人看过举报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绑架罪,是指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勒索型的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都有非法勒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和行为,都采取了一定的要挟方式迫使对方不得不交出财物,在犯罪构成上有许多共同点,但更多的还是不同之处:

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然后以杀害、伤害被绑架人为内容或者以给付钱财方恢复被绑架人自由为条件,威胁被绑架人的亲友或者相关第三人给付财物。

2、犯罪客体有一定的差异。两罪都是复杂客体,都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但是,勒索型绑架罪虽然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但其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敲诈勒索罪虽然对被害人的人身有一定的威胁,但其主要侵犯的还是被害人的财产权利。

正因为绑架罪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所以刑法将绑架罪归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并适用起点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至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且没有勒索钱财数额大小的限制。而敲诈勒索罪主要是对被害人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并未像绑架罪那样严重威胁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所以刑法将其归属于侵犯财产罪,处以比绑架罪轻得多的刑罚——起点刑为管制,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以勒索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作为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

3、客观方面不同。绑架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的阶段性,分为绑架、拘押、勒索三个阶段,其中以绑架人质为手段,以拘押人质为条件,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形成绑架罪客观方面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敲诈勒索罪并没有这么复杂。

敲诈勒索的关键在于敲诈,行为人并不真正实施暴力;绑架的关键是强制性,行为人的暴力性明显。也即:

(1)绑架罪不但绑架了人质,而且实际控制了人质来威胁、要挟被勒索人;敲诈勒索罪的威胁、要挟并没有实际控制任何人。

(2)绑架罪以杀害、伤害人质相威胁,因为人质已在手中控制,这种威胁随时可能付诸实施,具有加害的现实性或紧迫性;敲诈勒索罪虽也有对受害人相威胁,但只是“诈”而已,其伤害受害人的现实性或紧迫感并不突出。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如果“敲诈”不成,真的实施了威胁的内容,如杀人等,就应定其它罪数罪并罚;而绑架罪如果真的撕了票,也就是定绑架罪处以死刑。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江苏 南通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4627902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5119

  • 昨日访问量

    2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申荣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